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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2024年(第四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5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12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2024年第四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在上海市登记注册;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一)申报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4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PDF版(见附件1,不需要等区审核,申报完成直接导出打印)。线上申报全年开放,普陀区2024年第四批次的截取时间为12月6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申报前提必须是已评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请自行确认是否已入库“创新型中小企业”(企业服务云→网上申报→创新中小业务办理),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申请。

(二)申报企业于12月6日前将申请表纸质材料报送至普陀区商务委企业服务科。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不需要佐证材料),快递报送(普通隔天件,不需要闪送或者同城当日),左侧两个订书钉装订,须签章(首页表头、骑缝、申请表内的真实性声明一栏需要盖公章并且法人签字或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申报表可编辑电子版(Word或WPS版,不需要盖章)及盖章后扫描版(PDF版申报表及佐证材料)请发至邮箱。

(三)普陀区区级重点导向产业:

1、智能软件;

2、研发服务;

3、科技金融;

4、生命健康。(申报表第6项,特色化指标内所属领域是否符合上海市产业导向,是申报指标的加分项,请申报企业都要填报)

(四)申报企业需要接受市区两级部门动态管理,开展月度运行监测数据报送工作。新申报企业请登录企业服务云→网上申报→运行监测申报,完成2024年1月至11月数据填报(可能是调查问卷形式),以后每月15-20日,报送上一月度数据。

(五)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六)2023年审计报告是申报的必要条件,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

来源:上海普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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