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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2025年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1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71

为落实《嘉定区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嘉经规〔2025〕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嘉定区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有关工作,推动嘉定区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嘉定实际,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嘉定区低空经济产业政策聚焦低空经济领域,以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围绕招引头部企业、拓展应用场景等重点领域,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推动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主要涵盖产业补链集聚、产品适航取证、核心技术攻关等支持措施。

二、支持对象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嘉定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符合嘉定产业发展方向,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具有承担项目建设开发的相应能力或符合相关奖励条件。

(二)申报事项发生期限原则上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企业登录嘉定区产业政策扶持申报系统,选择“嘉定区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相关项目,在线填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线上填报的内容及附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网上申报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9时至2025年9月22日17时。

(二)项目材料

基本材料为申报表+承诺书+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三)项目评审

区经委会同各街镇、各相关部门对企业材料进行评审,形成奖励方案后,对奖励单位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区财政局统一拨付资金。

附件1:申报材料要求

2025年嘉定区支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专项材料要求

序号支持措施申报材料要求
1支持产业补链集聚1.验资报告、银行入账凭证、分期缴纳证明、出资证明书。2.低空经济上中下游领域产品销售(营业)收入明细表或项目合同复印件。‌3.企业经营计划书,加盖公章‌(包含未来投资与运营计划、研发计划、产值、税收预测)。
2支持企业规模提升一、企业本年首次升规入统:1.月度或季度财务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2.生产记录或经营流水证明(连续生产满3个月)。3.统计联网直报系统数据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4.通过税务系统导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二、企业连续多年保持高增长:1.近3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导出近3年数据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3.通过税务系统导出近3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3支持产品适航取证一、航空器适航证件:1.航空器型号合格证(TC)、生产许可证(PC)复印件。2.航空器起飞全重证明文件。二、培训企业:1.由CAAC(民航局)颁发的航空培训类执照。2.培训合同或协议等凭证。3.培训教员等资质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费凭证。4.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需体现培训投入和支出)。5.空域使用批准文件。
4支持基础设施建设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环评批复。2.涉及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电磁、反制等保障设施需提供相关行业第三方认证标准材料。3..对提供试飞、测试、验证等服务的验证试飞场地需获得空域批复,且已在民航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或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定证书(CNAS)、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试飞场次凭证材料。4.项目竣工验收、合同、实际运营情况的证明材料、图片。‌5.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5支持航线体系建设一、开通低空航线:1.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2.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的空域航线批准文件。3.飞行航线种类和飞行架次数凭证。‌二、年运营架次增加量超30%:1.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2.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的空域航线批准文件。3.上一年和当年飞行航线种类和飞行架次数凭证。
6支持拓展应用场景1.项目招投标文件复印件(实施应用场景需在嘉定区内)。2.项目协议/合同复印件。3.空域使用批准文件。4.飞行器飞行数据。‌
7支持核心技术攻关1.该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和国内先进水平的查新报告。2.核心技术产品的销售合同、发票等凭证。3.项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表。4.项目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8支持创新金融服务1.提供借款合同、利息支付回单、从放款到结清的对账单、银行贷款使用划转凭证等材料。2.新建项目计划书。3.贷款使用明细(项目建设),包括合同、发票等材料。
9支持标准规范制定1.标准制定文本。2.通过国家官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到的备案信息(国际标准:由嘉定单位主导制修订或实质性参与制修订的国际标准,且经申报并获得上海市标准化专项资金审核通过。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经申报并获得上海市标准化专项资金审核通过的单位;国家标准:由嘉定单位主导制修订的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发布的标准,且排名前五名;行业标准:由嘉定单位主导制修订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标准,且排名前三名;地方标准:由嘉定单位主导制修订的上海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发布的标准,且排名前三名)。
10支持内外开放合作一、举办或承办赛事:1.赛事计划书、体育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审批、备案材料、批复文件等相关材料。2.合同、相关发票(须证明所发生费用与该活动有关)及支付凭证。3.境外赛事需要企业工作人员护照或出入境记录等相关材料。4.具有影响力的媒体公开报道或活动视频。5.赛事期间工作图片(需含公司名称、工作人员信息)。二、参加展会:1.展会预告相关材料。2.参加展会合同、发票等相关材料。3.境外展会需要企业参会人员护照或出入境记录等相关材料。4.具有影响力的媒体公开报道或活动视频。5.展会期间工作图片(需含公司名称或标志)。
11 项目申报基础要求: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低空飞行相关的运营许可、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专利证明、技术认证证明等复印件、2024年度企业完税证明;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涉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制造企业提供无人驾驶航空器唯一识别码备案记录。2.低空经济业务包含但不限于eVTOL、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及零部件研发生产制造、低空基础设施保障相关软硬件开发、核心系统设计与建设、低空飞行及综合服务等。3.企业经营活动涉及低空领域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应占其年度营业收入的50%(含)以上,当年度新引进、新建企业低空领域主营业务收入未满年度营业收入50%的,需提供低空项目意向书、受邀参与低空赛事活动与联盟的证明材料、低空项目案例。

来源:上海嘉定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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