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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海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联合育种攻关)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06-24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27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农业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精神,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本市种业发展目标,聚焦重点物种,开展突破性重大品种选育,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特发布2025年上海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南内容

项目1:水稻商业化智能设计育种技术体系建设产业化

考核指标:依托上海为核心,以及南方稻区的种质资源鉴定平台,年鉴定水稻种质资源不少于2500份,构建核心种质资源表型-基因型数据库,并建立数据资源共享机制;完善以基因组辅助选择为技术底盘,整合大模型分析和基因互作网络的水稻智能设计育种技术体系,株高、生育期等关键表型预测覆盖南方稻区且准确率达到遗传力的80%,并推进其产业化应用。服务全国的育种和科研主体,快速创制育种所需不同类型的水稻种质资源不少于1000份,其中与骨干亲本遗传背景差异较大(超过20%)的新种质2-3份,为选育突破性品种奠定基础。选育品种通过国家审定6个,其中稻瘟病综合指数两年区试平均值小于4.0,米质达到部标2级,产量达到650kg以上;建设百亩示范片5个,实现新品种全国累计推广面积100万亩。

实施期限:不超过5年

财政经费控制数:1500万元

二、申报须知

(一)申报要求

1. 主持申报单位应是本市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他国内法人或组织可作为协作单位参与项目申报。行政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

2. 项目须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合作社与科研院所、高校、技术推广等单位联合申报。

鼓励科研院所、高校、技术推广等单位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到企业、合作社等聘用单位以非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项目申报,并提供所在单位、聘用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能力,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具有与项目内容相关的专业研究团队、研究开发设备设施等基础条件。有健全的科研、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4. 项目申报经费应根据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确定,非定额申报,申报财政支持经费总额不得超过经费控制数,企业配套经费比例不得低于财政经费的50%。

5. 项目负责人须为主持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以企业、合作社主持申报的项目负责人条件可适当放宽,但须为该单位行政或技术负责人,并在申报文本相应位置签章。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1)已主持2项在研市农业农村委科技项目;

(2)市农业农村委科技项目逾期未验收或3年内有项目验收未通过;

(3)距离退休月数少于项目实施月数;

(4)受聘到企业、合作社参与项目申报的科研院所、高校、技术推广等单位科技人员;

(5)被列为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市农业农村委科技项目申报资格的项目承担者。

6. 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申报2025年度上海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不得超过1项。

7. 主持申报企业、合作社原则上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并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一份(具体申领方式可关注“上海征信查询指南”微信公众号查询)。

8. 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和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相关要求,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负责,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9.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报送项目可行性报告的同时,提交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10. 可行性报告中,申报人员应签章,申报单位及其主管单位(部门)应审核签章,其中涉农区注册单位应经区农业农村委初审盖章,市属企业应经企业集团总部初审盖章,承诺书中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申报单位应签章。

11. 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等应当真实、合理,符合《上海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及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

(二)申报方式

1. 网上申报

登录上海市农业科技项目综合服务子系统(https://nykj.nyncw.sh.gov.cn),点击“项目管理-申请项目”进入申报页面。

可行性报告格式可在农业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下载中心中下载。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申报。网上填报时间:2025年6月24日10:00至7月12日10:00。网上填报可行性报告完成后,须在系统中提交,提交后不得修改,系统未提交的视为无效申报且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2. 材料报送

系统提交可行性报告后,在线打印书面材料,一式六份,下送申报单位的主管单位(部门)审核签章。所有书面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下载中心下载文件袋样张及承诺书,所有材料装入文件袋,贴上文件袋样张,在受理时间内送达材料受理部门,不接受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的或纸质材料与系统提交材料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报且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7月12日至7月15日15:00。

材料受理地址:仙霞西路779号3号楼1楼3108室。

3. 形式审查

上海市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在材料受理之后,根据申报要求及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视为无效申报且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来源:上海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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