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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2025年“南上海科创中心”创新行动计划 ——奉贤区新型研发机构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1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34

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推动“南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现就开展2025年度奉贤区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发展高水平研发机构。对经备案获认定的区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30万元支持,运行满一年,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二、支持对象

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企业和实施“三不机制”的事业单位(不明确机构规格、不核定事业编制、不受岗位设置和工资总额限制)在奉贤区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

三、支持方式和经费

事后资助。

1. 对经备案获认定的区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30万元支持。

2. 对经备案获认定的区级新型研发机构,运行满一年,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由高到低排序,分别给予“A类”“B类”“C类”“D类”四类评价结果及资金补助,“A类”“B类”和“C类”的补助总金额分别不超过100万元、40万元和20万元。单个机构绩效评价补助总金额不超过机构上年度研发投入费用的30%,该研发投入的计算应当扣除机构获得的财政科研项目支持经费。

四、申报条件

1. 具有公共研发属性:具备解决产业共性技术问题能力,建有共性技术平台,在行业规划编制、行业标准制修订中发挥重要作用,或其他符合条件的行业促进能力。

2. 具有稳定的研发投入能力: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10%或达到500万元,尚未产生主营业务收入的,研发投入占总支出比例不低于50%。

3. 具有稳定的人才队伍:研发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全职研发人员不低于5人,且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研发人员占全部研发人员比例不低于15%。

4. 具备开展研发活动的基础条件:拥有科研仪器设备原价总值不低于200万元,固定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5. 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设立机构章程,并在研发投入、机构运行、人才队伍建设、科研管理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建立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五、申报方式

1. 线上申报申请单位登录“奉贤科技创新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在线注册并网上完成《2025年奉贤区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填写(参考附件一),并上传申报表中附件清单所需材料,申报页面开放时间2025年9月8日—9月19日。

2. 纸质材料报送:(1)奉贤区科技项目推荐函;(2)2025年奉贤区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在线打印申请表);(3)备案申请表附件清单中的相关附件。申报单位将以上纸质材料报送至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镇、开发区、集团公司等推荐单位。各主管单位受理本辖区项目并集中推荐。

3. 申报单位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相关申请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六、申报时间

1. 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9月8日—9月19日

2.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5年9月24日

来源:上海奉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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