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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普陀区加快发展智能软件产业专项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6-05-26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28

根据《普陀区加快发展智能软件产业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24〕3号)文件,现就开展2026年度普陀区加快发展智能软件产业专项(以下简称“专项”)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与扶持方式

(一)申报单位为依法设立、信用记录良好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方向一:支持成果研发转化,支持自主开展或联合上下游产业链企业、科研平台、院所高校等开展产学研合作。

方向二:支持智能算力应用,支持购买或租用算力进行大模型、智能体研发与应用。

方向三:支持重大技术突破,支持获得国家或上海市的首台套(首版次),给予区级匹配。

方向四:支持企业能力提升,支持游戏产品获得版号且首次上线运营;支持游戏产品出海且在海外上线运营。

方向五:支持科技载体建设,支持园区运营机构加强环境建设投入,支持优秀科创人才和团队创新创业。

方向六:支持成果体验展示,支持租用场地建设相关领域的产品体验中心或展示中心。

方向七:支持产业氛围营造,支持举办或参加峰会、展览会、博览会等活动。

(二)专项资金扶持采取事前立项验收后支持及事后一次性支持方式。方向一为事前立项验收后支持,项目启动应在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间,项目执行期一般为两年;其余为事后一次性支持项目,执行期可具体参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流程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区受理专项申报。

(一)申报方式

本年度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1.在线填报

登录申报系统

选择“2026年度普陀区加快发展智能软件产业专项”项目进行在线填报,如未注册需先行注册。在线填报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26日。

2.线下受理

各申报单位需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递送至企业所在重点地区投促分中心。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各投促中心请于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3日,将经形式审查的项目材料和推荐情况转报区科委。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

2.2026年度普陀区加快发展智能软件产业专项申请书(在线填报后生成下载);

3.附件材料(按照申请书附件清单予以提供)。

[注:①所有申报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按1-3顺序胶装成册,签字盖章并加盖骑缝章;②全套材料电子版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chenyx2@shpt.gov.cn。]

三、评审立项

各投促分中心负责受理项目申请、形式审查和项目推荐;区科委负责组织专家开展立项评估,形成拟立项名单后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区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审核小组审核,由区财政按程序落实专项资金拨付。

附件:

2026年度普陀区加快发展智能软件产业专项申报指南

申报编号类别资助事项申报条件(除项目申请书规定外)
A1支持成果研发转化鼓励企业或机构自主开展或联合上下游产业链企业、科研平台、院所高校等开展产学研合作。对开展的技术研发项目,给予资助。1.研发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明确的产业化目标。2.项目执行周期为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3.本项目采取事前立项验收后拨付方式进行支持,企业应具备落实项目总投入资金的能力,并在立项后先行投入。
A2支持智能算力应用对企业购买或租用算力的,给予资助。1.申报主体用于自主研发购买GPU服务器类型算力设备,单台设备提供的算力不低于1P;租赁GPU算力资源,租赁算力时长不少于三个月,平均算力值不少于5p/月。2.补贴项目所核定的算力成本,应于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发生,算力使用主体与资源提供主体为非关联方。
A3鼓励重大技术突破对获得国家或上海市的首台套(首版次)政策支持的,给予资助。1.项目原则上已由国家或上海市首台(套)政策支持并完成拨款。2.支持金额按照国家或上海市支持资金金额1:0.5匹配。3.项目在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完成(以国家或上海市支持资金最后拨款时间为准)。
A4支持企业能力提升A4.2对获得游戏版号,上线实际运营并取得一定营业收入的网络游戏产品,给予资助。1.申报主体有研发投入且取得成果转化。2.已获得游戏版号且于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首次上线运营。
A4支持企业能力提升A4.3 鼓励企业游戏产品出海,在海外上线运营、取得一定营业收入并在国内结算的,给予资助。1.申报主体有研发投入且取得成果转化。2.游戏海外首次上线时间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游戏产品或服务已投入运营。
B4支持科技载体建设B4.1对获得国家或上海市级部门认定的相关领域专业性园区运营机构,给予资助。1.园区获得国家和上海市产业主管部门挂牌认定。2.申报项目需在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完成实施。
B4支持科技载体建设B4.2 对优秀科创人才和团队创新创业,给予资助。1.相关科创人才和团队通过参加区级及以上创新大赛、挑战赛等活动获得项目转化,且参赛时间在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2.人才一般应为企业主要创始人或持股比例一般不少于20%。3.相关科创人才和团队应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
C1支持成果体验展示对租用场地建设相关领域的产品体验中心或展示中心的企业或机构,给予资助。1.申报单位统一搭建体验或展示中心的空间不少于500平方米且入驻的区内企业不少于5家;自行搭建体验或展示中心的空间不少于200平方米。2.体验或展示中心在2025年以前建成且已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对项目在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运营费用进行补贴;在2025年建成且已正常运营的,对项目在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运营费用以及项目建设费用进行补贴。
C2支持产业氛围营造对主办或承办峰会、展览会、博览会等活动,给予资助。活动在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完成。
C3支持产业氛围营造对参与产业峰会、展览会等活动的,给予资助。1.参展费包括注册费、展位费、搭建费、展品运输费、企业工作人员往返交通费(不超过2人,每人最高补贴5000元)等。2.活动在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举办。

注:1.审计报告(含专项审计报告)由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的审计报告;

2.所述“以上”“以内”“超过”“不超过”“不少于”等均包含本数。

来源:上海普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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