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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制定】2026年松江区加强质量支撑、标准引领和知识产权建设专项资金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2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21

根据《松江区关于加强质量标准新高地和知识产权建设的若干意见》(沪松府〔2025〕167号)、《松江区加强质量支撑、标准引领和知识产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松市监规〔2025〕1号)和《松江区加强质量支撑、标准引领和知识产权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松市监质量〔2025〕59号),区市场监管局于7月1日启动团体标准制定扶持项目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松江区依法注册登记、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单位,不包含由各级财政预算全额拨款的单位。

二、申报条件

1.支持项目:团体标准制定(标准实施日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同一单位同一年度有多个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符合资助条件的,根据从优不重复原则给予资助)。

2.支持条件及金额:对由上海市社会团体发布的、被市区两级政府部门采信的团体标准主导制定(起草单位第一名)单位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支持。

三、申报时间要求

1.在线申报(2026年7月15日前)申请人用法人一证通登录“松江区产业发展资金服务平台,在“政策专栏—科技政策”中找到“【团体标准制定】2026年松江区加强质量支撑、标准引领和知识产权建设专项资金”,点击“立即申报”,提交在线申请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登录后请完善相关基本信息,需由街、镇、开发区审核通过后才能提交项目。

2.科室初审(2026年7月24日前)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业务科室对申报材料网上受理初审。

3.街镇审核(2026年8月7日前)所属镇、街道和经开区将在平台中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请申请人自行联系所属街镇(经开区)经济管理部门,领取书面《松江区产业政策补贴项目街镇(开发区)初审意见表》。

4.报送纸质材料(2026年8月14日前)申请人将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一份装订成册,交至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松江区文诚路69号415室)。纸质材料需与网上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四、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松江区加强质量支撑、标准引领和知识产权建设专项资金申请表》(平台中生成);

2.《松江区产业专项补贴项目街镇(开发区) 初审意见表》(仅需书面,联系街镇、经开区领取);

3.《松江区产业政策补贴企业绩效目标承诺书》;

4.企业营业执照或机构法人证明复印件;

5.银行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如有);

6.2025年度完税证明;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生成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不早于申报前1个月);

8.申报材料:

(1)团体标准文本或复印件;

(2)被市区两级政府部门采信的证明材料;

(3)标准编制说明;

(4)标准实施后的社会经济效益说明;

(5)项目经费决算明细清单;

(6)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来源:上海松江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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