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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奉贤区生物医药产业专项扶持(第五批)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10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8

为落实《奉贤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奉科〔2025〕15号)等文件精神,加快优化奉贤区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和发展环境,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现发布关于奉贤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

(一)支持产学研医合作研发

(1)申报主体应为依法注册的医疗机构,须与生物医药企业联合申报;可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合作。

(2)项目目标:围绕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智慧医疗、临床诊疗新技术等领域,支持优秀临床学术带头人及学术骨干与生物医药企业组成合作攻关的临床研究创新团队,开展原创产品的研发、开发更多有潜力的医疗技术和治疗方法,实现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3)联合申报各方应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形式、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等。

(4)项目应具有明确的技术创新性和临床应用价值,研究目标清晰,考核指标可量化,考核指标应完成不少于6项指标要求中的4项。①核心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点,提升产品、技术成熟度,包括概念验证、小试、中试以及各阶段临床试验;②高质量论文:研究成果发表于高质量权威期刊,考核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子等;③发明专利:符合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方向的高质量专利,考核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等;④行业标准:研究成果为相关行业标准(专家共识、诊疗规范、标准或临床诊疗指南)提供依据或支持,考核主持或参与制定标准的数量、层次等;⑤临床批件:加速原创药械启动注册类临床试验,考核获得药监部门的临床试验受理回执、批件或默示许可等;⑥成果转化:推动研究成果转化与应用,考核专利转化数量、合同金额等。

(5)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与项目相关的工作基础和研究转化能力。申报项目在药械临床试验领域具有一定前期研究工作基础,开展过预初试验者优先。

(6)项目执行期限:2026年10月1日至2029年9月30日。

(二)支持创新产品示范应用

(1)申报主体应为依法注册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须与生物医药企业(所应用或研究产品的上市许可人或注册人)联合申报;鼓励联合其他医疗机构共同申报。

(2)申报主体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专题一或专题二进行申报。专题一:创新药品应用示范项目目标:开展创新药品上市后评价、真实世界疗效评价、适应症拓展、联合用药等研究,加快临床医疗使用数据积累,形成研究成果,实现相关药品的推广应用。考核指标:①申报药品进入牵头及主要参与医疗机构的用药目录;②制定临床应用方案,开展相关真实世界数据分析,内容可包含:药理药效、不良反应监测、生存质量评估、死亡率水平、药物经济学等,根据研究情况撰写总结报告;或针对已上市创新药品,开展新适应症、联合治疗方案的临床拓展研究,完成项目实施并形成标准化临床研究报告、循证证据资料;③研究成果发表于高质量权威期刊,考核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子等;④示范应用的临床人群规模应不低于该药物Ⅲ期或确证性临床试验样本数;⑤开展不少于3次学术交流活动,推动产品在其他医疗机构入院应用。专题二:创新医疗器械应用示范项目目标:支持创新医疗器械上市后使用,进行临床应用评价,开展创新医疗器械应用与推广,拓展适用范围、增加预期用途等研究,形成“应用示范-反馈改进-水平提升-辐射推广”效应。考核指标:①申报医疗器械进入牵头及主要参与医疗机构入院应用;②制定临床应用评价方案,开展相关真实世界数据分析,医疗机构开展不少于300例(应根据产品临床实际使用情况确定数量)应用数据收集,对功能、性能、可靠性、可用性、经济性、临床效果等进行评价,形成应用评价报告,并发表高水平文章;③结合各自领域,建立创新医疗器械使用规范或技术规范或评价指标体系等;④医疗机构提出创新医疗器械改进建议,或拓展适用范围、增加预期用途,企业改进提升医疗器械质量性能,并形成新一代样品(申报主体可共同研制新医疗器械,形成产医融合创新成果);⑤开展不少于3次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宣传和推广,推动产品在其他医疗机构入院应用;⑥开展不少于3次创新医疗器械使用人员培训,培养一批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3)牵头及主要参与医疗机构应具有使用创新药械产品示范应用的合规条件,应用示范产品已经或即将进入用药目录/用械目录;若应用示范产品为医疗设备,牵头及主要参与医疗机构应已经或者计划采购。

(4)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与项目相关的工作基础和研究转化能力。

(5)联合申报各方应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形式、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等。

(6)项目执行期限:2026年10月1日至2029年9月30日。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主体,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

2. 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同时书面提交由申报单位出具的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三、申报方式

1.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需登录“奉贤区科技创新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在线申报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2. 网上申报的受理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至9月7日。项目提交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材料

网上填报,申报材料需齐全、完整,且清晰可辨认。证明文件原则上应为原件扫描件,如需使用复印件的,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后上传。系统内填报情况应当与提交的证明文件保持一致。可提交多个文件。

1. 《奉贤区生物医药产业专项资金申请表》;

2. 按照系统提示,根据相应专题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 其它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

来源:上海奉贤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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