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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静安区产业科技创新相关政策实施计划

发布时间:2023-09-04 |栏目:政策文件 |浏览次数:446

为强化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构建融合赋能作用不断凸显的科技创新发展大生态,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创新能力,持续壮大新兴产业规模能级,强化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协同创新,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耦合,着力构建国际一流新赛道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承载区,进一步发挥静安区产业科技创新政策的激励效用,今年静安区政府出台了促进区域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政策。相关政策实施计划如下,一起看过来:

一、打造创新型企业”标杆”(企业英雄榜)

重点遴选、分类支持在本区重点行业、细分领域内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产业带动力和综合贡献度的创新型企业代表,发挥“标杆”导向作用,形成静安区科技创新企业英雄榜,经遴选后,可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预计9月底开始申报,评选申报具体发布时间及流程以正式通知为准,

二、张江专项资金重点项目配套

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项目,可按市级资助资金1:1比例给予区级配套资金支持。(预计9月开始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以正式发布通知为准,)

三、创新创业载体配套

对通过国家或市级绩效评估的创新创业载体,根据其区级综合贡献,可按国家或市级标准给予1:1区级配套资金支持。(预计9月开始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以正式发布通知为准,)

四、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补贴

对经本区推荐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给予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预计9月底开始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以正式发布通知为准,)

五、高转项目配套

对获得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百佳、自主创新十强的企业,可给予百佳项目10万元资助、自主创新十强项目20万元奖励。(预计年底开始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以正式发布通知为准)

六、创新资金配套

鼓励本区企业申报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等提升能级项目,经区推荐的项目,可按国家和市有关要求进行配套支持。(预计年底开始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以正式发布通知为准)

七、静安区优秀科技人才租房补贴

根据《静安区人才安居工作实施细则》,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重点企业人才,由主管部门参照标准,原则上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采取先租赁后补贴的方式。在取得区人才租房补贴资格且租房满1年后,由用人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累计补贴时限不超过2年。(预计2024年年初开始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以正式发布通知为准)

八、新迁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补贴

对新迁入本区的已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新迁入影响力特别大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一事一议给予更高力度奖励。(预计2024年1月开始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以正式发布通知为准,)

九、科技小巨人配套资金

对获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培育)项目支持的企业,按市级资助额度1:1的比例进行配套,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支持;对获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支持的企业,按市级资助额度1:1的比例进行配套,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支持。对新迁入本区的已获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培育)项目支持的企业,视已享受配套情况,可予以最高150万元(培育最高100万元)的区级配套资金支持。对于新迁入影响力特别大的小巨人企业,按照一事一议给予更高力度支持。(预计2024年1月开始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以正式发布通知为准)

十、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奖励经费

支持企事业单位建立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对获批成立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的企业,可予以一次性奖励5万元;经市有关部门评估,获得优秀、合格的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的企事业单位,可按优秀10万元、合格5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预计明年年初开始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以正式发布通知为准)

来源::上海静安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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