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指南 > 2025年上海市独角兽、潜力独角兽企业申报通知

2025年上海市独角兽、潜力独角兽企业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5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72

为加快高成长企业遴选工作,根据《上海市促进高成长企业加快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沪经信企〔2025〕450号)有关要求,现开展2025年独角兽、潜力独角兽企业申报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2日17:00

【独角兽、潜力独角兽企业评定标准】

独角兽、潜力独角兽企业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主营业务符合上海市重点产业导向;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生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数据造假、偷漏税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4.独角兽、潜力独角兽企业除满足以上3条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相应层次企业的评定条件。

(一)潜力独角兽企业

1.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

2.获得过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股权投资,且未在境内外上市;

3.最近一轮股权融资的投后估值超过(含)50亿元人民币,且达到该估值时累计融资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超过(含)1亿元人民币。

(二)独角兽企业

1.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

2.获得过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股权投资,且未在境内外上市;

3.最近一轮股权融资的投后估值超过(含)70亿元人民币,且达到该估值时累计融资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超过(含)3.5亿元人民币。

【申报路径】

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入“网上申报—独角兽(潜力)企业业务办理”模块,线上填报由系统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独角兽(潜力)企业申请表》,并导出电子版报送至注册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内容须与线上提交的材料内容一致。

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材料清单详见报名系统页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应于10月22日前向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推荐。

来源:上海科委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

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包括上海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委和各区部门政策资金项目。专业规划,重点申报,确保立项,获得扶持资金。

园区招商:上海市级园区,直招企业入驻,签订扶持协议,落实企业退税,安排人才落户,土地厂房免租。鼓励人才创业,0元注册公司,免费提供地址,辅导申报创业政策补贴资金。

Copyright © 2002-2030 上海市产业政策服务 版权所有
电话:15618903837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650号1栋1108室 备案号:沪ICP备1900249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