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初创企业早期成长,激发企业自主创新活力,根据《普陀区关于加强沿沪宁协同创新 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25〕1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6年度普陀区科创企业“种子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扶持范围
1.申报单位须为在普陀区内依法设立或者实际经营、符合普陀区重点产业导向的初创型企业;
2.团队主要创始人为青年科创人才,核心创业团队全职在该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保;
3.创业项目具有前沿性、颠覆性、硬科技属性,掌握核心技术,具有高成长潜力;
4.获得上海市、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赛事奖项;获华东师范大学、同济大学等985高校推荐的项目;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获500万及以上融资的项目,可优先立项;
5.同一项目已获区财政资金支持的,不重复支持。
二、扶持方式
专项资金扶持采取事前立项分阶段支持,项目执行期为自立项公示后签订合同起一年。项目资助分两类,A类资助30万元,B类资助20万元。立项后支持50%,一年期满后根据企业发展情况拨付余款,立项企业须在普陀区实体化办公。
三、申请流程
(一)线上申报
登录申报系统,注册并选择“2025年度普陀区加强沿沪宁协同创新 支持创新主体发展专项——实施科创企业种子计划”项目进行在线填报(如未注册需先行注册)。线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1月30日。
(二)纸质材料提交
各申报单位需同步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份,递送至企业所在重点地区投促中心,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1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各投促中心请于2026年2月4日前,将经形式审查的项目材料转报区科委(邮寄地址: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910室,赵老师)。
纸质材料清单如下:
(1)《普陀区科创企业“种子计划”申报书》(线上填报后生成下载并盖章);
(2)申报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附件2盖章签字,同时须扫描为不大于1M的PDF版,使用法人一证通上传至信用普陀;
(3)信用报告:需要从“信用上海”网站下载“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4)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5)主要创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核心创业团队人员的劳动合同(需涵盖项目执行期);
(7)企业2024年12月-2025年11月财务报表(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8)企业技术储备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软件著作权、药品批文、标准等);
(9)取得的技术先进性证明材料(如:重点课题成果证明、查新报告、发表论文等);
(10)证明材料(如有):上海市、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赛事奖项证明材料;高校科技处出具的推荐材料;人才计划入选材料;投资机构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的备案证明,融资相对应的股权变更的工商证明材料,及年度审计报告、投资协议等相关材料、资金到位证明;
(11)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投融资协议、核心团队人员相关资质及荣誉证书等)。
备注:所有申报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排列,胶装成册,签字并加盖公章(包括骑缝章),确保线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三)受理地点
四、评审立项
各投促中心负责项目申请受理、形式审查和择优推荐项目;区科委负责审核材料合规性并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立项评估,根据专家意见,形成拟立项名单,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经区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审核小组审核后,报区政府审定,并由区财政按程序落实专项资金拨付工作。
来源:上海普陀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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