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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新片区2025年度第二批次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1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52

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加快推动  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沪自贸临管规  范〔2023〕3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  加快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实施细则》(沪自贸临管委〔2024〕124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临港新片区推进创新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方案》(沪自贸  临管规范〔2022〕2号),现就开展临港新片区2025年度第二批次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支持对象

本政策支持符合临港新片区特殊经济功能区定位和发展方 向,主营业务符合前沿产业导向的科技型企业、高校院所、研 究机构、科技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等。

二、支持内容

专题二创新联合体备案申报

创新联合体应围绕前沿产业集群,开展制约产业发展的关  键共性、基础底层等“卡脖子”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促 进新技术的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带动创新链产业链融通发展。 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申报创新联合体,应当符合以下基础条件 :

(一)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与高校、科研院所及科学家 团队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建有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型机构;

(二)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较强行业影响力,技术 创新资源整合能力突出,有足够的前沿技术识别能力和较强的 辐射带动作用,能够发起、组织高水平学术交流、为行业提供 技术服务、国际合作、成果转移转化等活动;

(三)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一般不少于10个,且成员来源 广泛互补并具备上下游协同性。高校、科研院所作为创新联合 体成员的,应拥有创新能力强的研究团队,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企业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的,应处于本产业链中,具备一定的研发和技术配套能力,能够与其他团队成员有效互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开放申报,截止至 2025年12月26日。

(二)申报途径:项目申报单位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https://p.lingang.gov.cn),登录选择“一网通办法人登录”, 再点击选择“法人一证通登录”,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成功后, 选择“线上服务”,点击“办事汇(临港新片区财政促进经济 社会发展管理系统)按钮”,进入申报系统。检索政策名找到 对应申报项,网上填写项目申请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资 料(上传的附件均须为PDF 格式,可上传多个文件)。完成所有填写和上传后,点击“申报”按钮正式提交。

四、认定程序

申报事项经预审、初审、复审等评审环节,需要专家评审 的事项由我委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 审,专家评审主要采取会议评审方式,必要时辅以现场考察, 届时须申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和配合工作。

我委根据申报评审情况,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正式下达拟 支持事项计划,并予以公示。

来源:上海临港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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